视听阅览室规则

 

一、        读者进入本室,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,书包和鞋放在指定的储物柜里。钱和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读者使用计算机前,应认清有关设备(主机、显示器、键盘和鼠标共四件),如发现缺少或损坏,当即向管理人员提出,避免产生误会;此外,请仔细阅读操作指南,按操作指南进行操作,不懂之处,随时咨询管理人员。在使用过程中,如出现机器故障或损坏,也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为防止感染病毒和损坏机器,读者不得自带软盘、光盘等入室使用,不听劝告者取消其上机资格,并没收其所带的媒体,读者要进行文件打印和拷贝,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并在其协助下进行操作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 为保障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,切勿删除、修改机内任何文件和各种系统设置,违者按价赔偿损失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 不得在机上阅读、传递内容反动、黄色的信息,违者取消上机资格,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严厉处分。

六、        请爱护设备,保持安静和环境卫生,不得在室内高声喧哗、打闹、吃任何食物(包括饮料和口香糖)。凡弄脏地面、桌椅、资料以及机器设备的,必须接受批评教育,并责令清理干净,不听劝告者还得受到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。

七、        读者停止使用计算机时,不要立即关机离开操作台,必须向管理人员示意,经管理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关机离开。

八、        违反本室管理规定的有关处罚办法:
删除或更改机内文件,按原价进行赔偿;
偷换资料者,按原价的十倍赔偿;
偷窃设备者,按原价的十倍赔偿。
污损资料者,按原价的三倍赔偿;
损坏设备者,按原价的三倍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