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工作职责
一、
负责拟订和执行图书馆有关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
负责全校图书、资料、报刊、杂志(包括教工的报刊、杂志)的征订、采购工作。在征订图书,资料时经常征求教研室老师的意思。
三、
及时将图书、资料分类、编目、上架、出借,基本满足教师教学用书和学生学习用书的需要。
四、
负责书库藏书的组织、管理和保洁工作。
五、
负责报刊、杂志的管理、阅览、出借和阅览室的整洁工作。
六、
收集、整理、分类、编目、加工教学参考资料和期刊合订本,并负责保管和出借工作,
七、
做好图书的宣传工作,开展读者教育工作。
八、
做好财产登记和各类统计工作。
图书资料室规则
一、
图书资料对全校教工开放。“三好”学生凭证入室,外来人员凭介绍信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内。
二、
本室基本实现开架管理。读者入内须将随身物品放在规定的地方。刊物阅后放回原外。
三、
教学参考资料、期刊合订本可酌情考虑出借,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。试卷若有复本,同意出借仅供复录,用后立即归还。*
四、
读者对书刊须爱护、不得遗失、涂写、污损、撕裂、剪裁,违者视情节严重按原价(或参考现价)3—5倍赔偿。
五、
室内保持安静、整洁、不得高声喧哗、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纸悄,严禁吸烟和膳食。如有违反,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或罚款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