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窗口部门实行值班制度规定 教学支持服务部所属各科室: 由于本部门承担了大量教学支持任务,为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,加强内部管理,规范服务,提高服务质量,特制定窗口部门值班制度,具体要求如下: 1、凡窗口部门都要安排人员值班,处办、教材中心、电教中心、设备中心开学第一周安排人员值班。 实验中心、教管中心、网络中心(翠苑)整个学期安排人员值班。 2、值班人员早上7:40必须到岗,中午除吃饭时间外,要留在办公室值班,以便处理突发事件。 3、值班人员除做好本职工作外,还要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安全(门、窗、电源等)。在值班期间内若发生事故,值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。 4、值班人员若迟到或脱岗,一经查实按《教学支持服务部考勤制度》处理。 教学支持服务部
2004、3、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