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申关于调休、请病假、事假等有关规定
现代教育技术部各科室:
为了加强考勤管理,严肃考勤纪律,奖罚分明,特对有关考勤作如下细则规定:
1、调休:教工需要调休时,应先由所在科室主任同意后,须将调休单送处办备案,手续应在请假之前办理完毕。特殊情况可先电话通知,事后补办。凡未到处办备案一律按事假处理。调休以半天为单位,外出办私事一小时以上三个小时以内按半天计。(调休原则上一般不超过一周,特殊情况另作处理)。
2、事假:教工由于个人情况需要请事假者,需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后,由分管处长批准后并报处办备案。事假每天扣除校内津贴÷21。
3、病假:教工因身体不佳,请病假者,应由医院证明报处办备案。病假每天扣除校内津贴÷41。
4、旷工:无故不请假者,每半天扣除校内津贴200元,连续三天者扣除整月校内津贴。学期年终考核按基本合格处理。
5、迟到早退:(1) 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,四次按一天事假处理。
(2) 迟到早退2小时以内, 二次按一天事假处理。
(3) 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, 每次按一天事假处理。
(4) 因迟到早退影响工作,造成教学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6、其它:(1)教工加班需经分管处长批准同意后,方可调休或付酬,否则不予认可。加班按每25元/半天计算。
(2)调休单一年有效,过期作废。
(3)无调休单的教工,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调休时,可以执行先欠后补业余值班方式,但补业余值班应在一周内完成,此种情况每月不超过二天。
(4)科室考勤由考勤员负责,科长签字确认,若发现不按规定考勤或有谎报情况,经发现扣除科长、当事人奖金各200元。
(5)上班时间一律不准上网聊天、看电影、打游戏、玩扑克、麻将等,一经发现,每次扣除当事人奖金200元。
此规定2005年3月1日起执行。
现代教育技术部
2005、2、28